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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校工结合”共建课程项目申报
发布者:罗艳    发布日期:2025-03-05    查看:81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校工结合”共建课程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贵州理工学院“校工结合”助推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有关精神,深入推进强理工建设,积极加强交叉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的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促进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学校计划建设第二批校工结合共建课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范围  

校工合作共建的课程,原则上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持续开课的课程,积极鼓励以实践性为主的课程。已立项第一批“校工结合”共建课程的项目不再申报。

二、课程建设内容  

共建课程应紧密跟踪行业前沿并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把课程内容与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融合,明确课程内容与人才培养目标的结合;合作人员要参与确定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及大纲等全过程,共同建设一批课程资源,以共同编写出版应用型教材。同时,积极探索打通专业隔断、促进学科交叉融合的高新课程建设,一步构“学校通识理论与专业基础课程+企业实践课程”的多类型、多维度、多样化课程体系。

三、申报人要求  

课程建设单位须指派校内专任教师作为课程建设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企业(行业)高级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需实质性参与课程建设,原则上应在专业领域具备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四、工作安排

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填报《贵州理工学院第二“校工结合”共建课程申报书》,务必于2024年12月23日前登录“贵州理工学院教科研管理系统”(http://git.kypt.chaoxing.com)完成申报材料(签字盖章扫描版)提交及院级审核工作,并将申报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其他

(一)校工合作课程建设完成后应立即用于教学;在课程建设期和课程开设期内,课程建设团队应保存、搜集课程建设文档与开课资料,学校不定期组织抽查。

(二)课程建设期原则上为两年,建设结束后,学校将组织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课程给予撤项。

人:罗敏、卢慧

联系电话:88126600

   箱:jwcjxjsk@163.com

 

附件:

1.贵州理工学院“校工结合”共建课程申报书

2.贵州理工学院第二“校工结合”共建课程申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11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4-12-11至2025-01-31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