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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
发布者:kypt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2-11 查看:169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积极建设优秀教学资源,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有关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积极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运行模式等。通过2-4年努力,建设一批理念先进、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虚拟教研室,锻造一批高水平教学团队,培育一批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二)坚持协作共享。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推动高校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坚持分类探索。鼓励以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三、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教师教学发展。
四、建设类型
窗体顶端
(一)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建设可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二)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五、申报条件
申报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二)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三)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四)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五)教研室所归属单位应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
六、推荐名额
根据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2个虚拟教研室试点参加省级遴选。因此,各教学单位仅可推荐1个虚拟教研室试点参加校级遴选。
七、材料提交
各单位认真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填写《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表》,务必于2023年11月27日前登录“贵州理工学院教科研管理系统”(https://gzlgjxzy.mh.chaoxing.com/),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及审核工作,并将《贵州理工学院申报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信息汇总表》(盖章扫描电子版及WORD版)提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邮箱。
请各单位严肃对待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应严格把关,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信息及格式是否规范,凡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填写错误、不全,或信息不相一致的,提交材料所在单位未盖章的,审核时将予以淘汰。
联系人:苏镜萍、罗艳
联系电话:18285067401、13984197004
邮 箱:jwcjxjsk@163.com
附件:
1.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表
2.贵州理工学院申报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信息汇总表
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1月20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3-11-20至2023-11-27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