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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省级教学改革“校工结合”重点专项
发布者:罗敏  发布日期:2023-08-28 查看:310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教学改革“校工结合”重点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校工结合”助推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黔教发〔2023〕22号)文件精神,推动全省高等学校持续深化人才培养改革,主动融入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助力我省工业主导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工作提示》有关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教学改革“校工结合”重点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对象为校内已开展校工结合相关工作的教师。
二、申报名额和项目选题
本次申报项目为“校工结合”教学改革研究重点专项,学校获得申报名额为1个。 “校工结合”专项选题重点围绕“校工结合”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申报者可从创新产教研协同教师团队建设,构建学校与企业互嵌式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菜单教学”学生培养方式,与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培养、菜单教学探索;创新产教融合教学改革,按企业对产业人才的需求进行定制化课程改革等方面进行选题,也可结合校工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选题。
三、申报条件
(一)研究项目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有创新。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二)项目组成员相对稳定,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项目申报主持人要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项目主要成员限7人,跨单位合作项目限10人。
(三)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省级教改项目,已获2023年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的,不得重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建设时间由发文公布立项之日起计算。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需由所在单位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
(五)鼓励跨校、跨学科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由主持人所在高校进行申报,并计入所在高校申报名额。
四、工作安排
申报项目由各单位择优推荐,要严格审查推荐申报项目,逐项核查项目填报数据、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项目质量。项目所在单位务必于2023年9月6日前登录“贵州理工学院教科研管理系统(http://git.kypt.chaoxing.com)完成申请书(附件1)的提交及审核工作,同时将《省级教学改革“校工结合”重点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盖章扫描电子版及WORD版)发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邮箱。
联 系 人:罗敏
联系电话:18786728090
邮 箱:jwcjxjsk@163.com
附件:
1.省级教学改革“校工结合”重点专项申请书
2.省级教学改革“校工结合”重点专项申报汇总表
3.工作提示
4.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校工结合”助推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贵州理工学院教务处2023年8月25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8-28至2023-09-07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